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 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 瑕虽以劫杀郑子 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 杀之,此与晋之 里克何异 ?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 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